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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肖新華 通訊員 林嵐) 因將200公斤汽車廢機油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個人,溫州奔騰汽車維修有限公司日前被市環保局立案查處,將被處于2萬元以上的罰款。市環保、交通等部門近日聯合對全市機動車維修業廢機油的利用處置進行大規模整治,昨天,我市已查處10家操作不規范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據介紹,廢礦物油是機動車維修、建筑、工礦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機油、廢汽油、廢柴油、廢齒輪油、廢液壓油等的總稱,它含有多種毒性物質,是公認的致癌和致突變化合物。如果廢礦物油倒入土壤,可導致植物死亡,如果進入飲用水源,1噸廢油可污染100萬噸飲用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廢礦物油的處置和利用必須具有國家認證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
據市環保局統計,我市廢礦物油年產生量約3萬噸,主要來自工業機械生產、船舶制造、拆解和汽車維修等行業。目前全市只有溫州中田廢油回收處理有限公司已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以合法地回收廢礦物油。但是,我市仍存在多家無資質地下收購者,他們每天到一些汽修廠和廠礦企業高價收購廢礦物油,然后尋找買主,從中牟利。這些收購者在收購的各種廢油中大量摻水,然后以高價販賣給地下煉油廠作為原料,重新提煉生產潤滑脂等產品。由于不具備環保收集、加工條件,從這些煉油點提煉出來的產品往往不符合國家標準。同時,在運輸、提煉、貯存等過程中很容易發生廢礦物油泄漏,造成觸目驚心的二次環境污染。
為確保環境安全,市環保、交通等有關部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我市各機動車維修等運營產生的廢機油,必須交由已獲省環保廳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據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把廢機油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單位處理利用的,將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視情節輕重,處于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介紹,近期執法人員將主要對龍灣和鹿城一帶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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